为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各方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运输行业“打非治违”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,包括私家车、租赁车等非法营运,以及超出许可范围营运的行为。
二、严肃查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、顺风车违规经营,重点整治车辆和驾驶员无证运营、以“顺风车”名义变相从事营运等行为。
三、坚决取缔利用网络平台、社交群组违法发布“拼车”“专线”等信息,非法组织客源、定点揽客的行为。
四、依法惩治长期非法聚集揽客、欺行霸市的团伙,以及非法设立的“黑发车点”“黑窝点”。
五、严格规范客运班车不按站点停靠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;整治客运包车无证经营、不按标志牌运行、违规揽客等行为。
六、重点查处巡游出租车拒载、议价、故意绕道、途中甩客、违规收费、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、违规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等行为。
七、督促整改客运车辆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,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行为。
八、从严处理超速超载、疲劳驾驶、违反交通信号、违法停车等危险驾驶行为。
九、全面整治其他扰乱客运市场秩序和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十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桃源县交通运输局
桃源县公安局
桃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2025年11月5日
责编:赵懿荻
一审:张译夫
二审:钱丽
三审:黄建平
来源:桃源县交通运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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