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拳扫黑除恶 净化交通环境——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警示教育及线索举报

桃源新闻网(wap版) · 新视线
发布时间:2026-09-28 | 点击量:9500

导语

车霸、路霸、保护费、强揽工程、恶意阻工……这些交通运输领域的涉黑涉恶乱象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侵害从业者和群众合法权益。扫黑除恶,人人有责。发现线索,请立即举报!

这些行为,重点打击!

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势力,往往具有组织化、垄断性、暴力胁迫性、牟利性、危害性等特征,长期盘踞道路运输、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,破坏公平秩序,欺压群众。以下行为属于涉黑涉恶,将予以重点打击:

道路运输领域:

1.垄断线路资源,操控市场经营:以拦车堵路、殴打司机、威胁商户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,垄断特定客运、货运线路资源,操控运价,形成区域性运输垄断。

2.非法成立组织,强行收取费用:擅自成立所谓“运输协会”“车队”等组织,向合法经营者强行收取“保护费”“份子钱”“线路费”“管理费”等名目费用,非法牟利。

3.营运滋扰霸凌,欺行霸市:在客运站场、货运集散地等重点区域抢客霸客、恶意差评、围堵营运点位,滋扰正常经营活动,形成“车霸”“路霸”,严重扰乱营运秩序。

4.强拉强载、强迫交易:以尾随、围堵、恐吓、滋扰等“软暴力”方式,在车站、码头、景区等地强拉旅客上车,运输途中擅自加价、甩客,或强迫旅客到指定场所消费,侵害群众合法权益。

5.恶意冲卡、对抗执法组织。组织超限超载运输,非法改装、拼装车辆,聚众恶意冲卡逃避检查;非法冲击收费站、治超站等执法场所,造成国家通行费流失、超载车辆违法上路行驶,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。

6.破坏营运秩序、要挟政府。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,煽动罢运、越级上访,恶意破坏正常营运秩序,以群体性事件要挟政府答应无理诉求;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物流经营,操控货运市场。

7.内外勾结包庇,充当“保护伞”:行业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,通风报信、纵容违法行为,为涉黑涉恶活动提供庇护,充当“保护伞”,严重损害执法公信力和行业形象。

交通工程建设领域:

1.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:通过威胁恐吓、围堵项目部、阻拦施工设备进场等手段,强迫建设单位将工程交由特定人员或企业承揽;在招投标环节实施围标串标、恶意竞标,破坏公平竞争秩序。

2.垄断建材、强行供货:强卖砂石、水泥、沥青等工程建设材料,控制建材供应渠道,抬高材料价格、以次充好,攫取非法暴利,推高工程建设成本。

3.恶意阻工、敲诈勒索:虚构理由,聚众阻拦施工,索要“协调费”“进场费”“补偿款”等,以停工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。

4.操控结算、恶意牟利:强揽劳务,虚高报价套取工程款;恶意拖欠、截留、挪用农民工工资,利用农民工讨薪制造事端,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施压牟利。

5.权钱交易、包庇纵容:工程项目相关管理人员与黑恶势力进行行贿受贿、利益输送,在招投标、工程分包、材料采购、资金拨付等环节提供关照,破坏招投标公平秩序,滋生腐败链条。

以案为鉴,警钟长鸣!

案例一:孙某团伙垄断客运班线涉黑案

长期盘踞客运班线,强占发车点位、拦截辱骂殴打竞争司机,拉拢腐蚀管理人员。法院认定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19名被告人获刑,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处罚金。

案例二:张某某团伙垄断货运线路涉恶案

在物流园区、主干道拦堵车辆,持械威胁、暴力殴打竞争对手,逼迫物流企业退出市场。因强迫交易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等罪被判刑,非法获利全部追缴。

案例三:石某团伙套路货运司机诈骗涉恶案

以虚假高薪招聘、稳定货源为诱饵,诱导签订以租代购协议,虚高车价、克扣租金,骗取押金首付。16名成员因诈骗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等罪被判刑。

案例四:聂某黑车团伙收取保护费涉恶案

组建非法营运团伙,强制司机定期缴纳“保护费”,对拒缴者别车、堵车、辱骂恐吓。该恶势力团伙被公安机关打掉,全部成员定罪量刑。

法律后果,绝不姑息!

上述行为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的强迫交易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寻衅滋事罪、诈骗罪等。对黑社会性质组织、恶势力团伙的组织者、领导者、骨干成员,依法从重处罚、数罪并罚;包庇纵容的“保护伞”,依法追责。

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除接受刑罚外,违法所得一律追缴,涉案财物依法没收,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。

发现线索,请举报!

欢迎广大群众、行业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。我们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,安排专人核查处置;对包庇黑恶势力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。

举报电话:0736-6668235

举报邮箱:tyxjtysj6668235@163.com

来信来访地址: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交通运输局(邮编:415700)

线索受理时间:工作日 上午 8:00—12:00,下午 14:30—17:30

温馨提示:举报时请尽量写明涉黑涉恶人员姓名、团伙信息、具体违法事实、时间地点、相关证据材料及你的联系方式,便于核查反馈。

扫黑除恶,人人有责。平安交通,共建共享。请转发扩散,让黑恶乱象无处遁形!


责编:赵懿荻

一审:张译夫

二审:钱丽

三审:黄建平

来源:桃源县交通运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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